设立专门机构,强化引导管理监督。作为国家对包括跨国购并在内的跨国投资扶持的一个方而。我国应尽快设立-个统汁表和独立的医疗床产业管理机构,如海外投资委员会,统计表制定我国跨国购并的有关战略规定、方针政策,国家计委、外经贸部、人民银行、财政部等各部门的工作,为跨国购并提供政策指引和咨询服务,加强对跨国购并的统汁宏观监管,及时解决各种问题,确保我国的跨困购并活动健康稳定地发展。
完善配套政策,提供跨国购并保证。
(1)大力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培育完善发达的金融体系,为医疗床企业跨国购并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2)以政策部门(如外经贸部)为后盾,以人保为核心,制定有关政策法规,对开展跨国购并活动的医疗床企业提供各类保险业务,确保企业的权益不受或少受风险损失。
(3)完善有关财税政策,对开展跨国购并,拓展跨国经营的企业提供必要的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
完善法律建设,营造完善的法制环境。我国可以借鉴国外有关跨国购并的立法经验,结合我圈实际,针对已经产生的问题,预测将来可能发生的问题,加强此方面的法律建设,适时制定和公布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跨国购并条件》等,对跨国购并的审批程序、外汇出入,资金融通,税收政策等有关问题给予法律上的明确规定,对我国医疗床产业跨国购并依法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