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障性要求。在生产经营现场刚好需要材料的时候,供给刚好所需的类型、型号和数量的材料。为便于现场管理,必须限定材料供给时间,比如只能在使用时间之前2~4个小时内送到,不能提前,也不能推后。供给的护理床材料由使用单位验收,验收时间必须在材料使用之前一定的时限内进行,以为供给错误的纠正留有余地。
(2)责任性要求。材料入库后发生变质或耗损,由仓库保管人员负责。材料出库发生丢失、损坏、贬值由下一接手人负责。对材料的供给,必须在与材料使用单位、部门协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事先确定材料供给的保障约定,明确供给材料的类型、型号、数量、质量、时阌、地点、交接方式,以明确材料的供、收双方的责任。
(3)追溯性要求。材料的供、收交接,不仅要有事先的标准约定,而且要有完整的签字记录,以便于事后追查明确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