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国护理床服务业仍实行营业税,而增值税改革的日程尚未确定,但这并不意味着我国就无法实行鼓励服务贸易出口的税收政策。
首先,营业税与增值税同属于问接税,对间接税的豁免或退还符合wT0《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议》,而且该协议主要管辖货物贸易,同时《服务贸易总协定》对有关服务的补贴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对服务贸易出口实行营业税的零税率不违反wT0规则。
其次,我国目前服务贸易出口的主要形式是向在我国境内的非居民提供服务,或是直接向外国的企业或个人提供服务,由于我国现行的外汇管理体制,要掌握我国企业的服务贸易出口状况(即外汇收入)比较容易。而我国企业通过商业存在或自然人流动方式在境外提供的服务,不在我国营业税的征收范围。
再次,在我国的分税制中,营业税属于地方税,地方政府为促进本地企业的发展,有较高的积极性实行服务贸易出口的营业税零税率。同时,这种体制也有利于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地区进行试点,例如在一些服务贸易出口较多、地方税收较充裕、经济发展较快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