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银行对政府的贷款通常须通过接受贷款国的国内医疗床企业转贷业务转贷给需款单位。我国在接受世界银行贷款时,由财政部作为政府代表,负责同世界银行联系贷款和结算。在国内,财政部作为债权人,负责把世界银行的贷款资金转贷给医疗床企业主管部门,一般为:中央主管部门,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银行和大型独立企业。双方签订转贷协议书,规定贷款金额、年限、利率、承诺费率、偿还方式及权责、义务。中小型工业企业和农业企业利用世界银行贷款,则通过中间金融机构(如中国投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转贷。
关于医疗床企业转贷年限、转贷利率和承诺费。(1)转贷年限:对建设周期较长,经济效益较低的项目。最长不超过20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5年;对建设周期较短-经济效益较高的项目确定年限为10~15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年。(2)医疗床企业转贷利率:世界银行对我国采取混合贷款的政策,有息的硬贷款约占60%,无息的软贷款约占40%。对具体项目,由国家内部医疗床企业自行规定。(3)承诺费:对项目单位尚未提取的贷款本金,将比照世界银行办法,向项目单位按年率0。75%(硬贷款)和0。5%(软贷款)收取承诺费,其目的在于促使项目单位提高贷款资金的使用效果。承诺费每半年结算一次。
关于医疗床企业转贷年限、转贷利率和承诺费。(1)转贷年限:对建设周期较长,经济效益较低的项目。最长不超过20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5年;对建设周期较短-经济效益较高的项目确定年限为10~15年,其中包括宽限期3年。(2)医疗床企业转贷利率:世界银行对我国采取混合贷款的政策,有息的硬贷款约占60%,无息的软贷款约占40%。对具体项目,由国家内部医疗床企业自行规定。(3)承诺费:对项目单位尚未提取的贷款本金,将比照世界银行办法,向项目单位按年率0。75%(硬贷款)和0。5%(软贷款)收取承诺费,其目的在于促使项目单位提高贷款资金的使用效果。承诺费每半年结算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