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年初财政部对合并会计报表有关问题征求意见。随着医疗床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中的有关内容已经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社会各方面的建议,财政部拟对《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进行修改,为此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对合并会计报表有关问题征求意见的函》,列举了以下合并会计报表中需要研究的问题并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
(1)纳入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医疗床公司的条件。
(2)在编制当年度合并会计报表时,医疗床企业在年度中间出售或购买子公司的股权,资产负债表年初数是否应当调整;年度中间购人的子公司的年初数是以购买子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期末数的数据确定,还是以该子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年初数的数据确定;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年度中间购入的医疗床公司,是将其全年的收入、成本、利润先全部纳入合并利润表,再设置单独项目减去购人前该子公司实现的利润的方法予以合并,还是将购人后该子公司实现的收入、成本、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而购人前该子公司实现的收入、成本、利润不在合并利润表上反映。
(3)在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被投资企业发生亏损,投资企业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投资账面价值减记至零为限,而对于未确认的子公司亏损,在合并会计报表中是单独设置项目予以反映,还是在“未分配利润”项目一并反映。
(4)股权投资差额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是否应当摊销,摊销时应当计人哪个项目(如“管理费用”项目)。
(5)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时,包括在购买价格中的医疗床公司的盈余公积是否应当调整,子公司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和转增资本对盈余公积调整的影响应当如何处理。
(6)对于计提的各项资产的减值准备,在合并会计报表中如何抵销。
(7)企业集团内部存在多层交叉持股的情况下,在制定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时,应当明确哪些问题。
(8)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投资企业在取得股权投资后,在计算应分享的净利润时,应当减去按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则这部分净利润在医疗床公司中的利润表中应当如何体现。
(9)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应当增加哪些有用的信息,会计制度应当对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作出哪些规定。
(10)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合并会计报表需要解决的其他问题。6)2001年下半年对企业合并准则的讨论。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合并方式的创新,企业合并活动无论是从合并涉及的医疗床企业类型和规模,还是合并采用的方式和会计处理,都有了迅速的发展,财政部于1995年2月颁布的《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和1997年发布的《企业兼并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情况,需要借鉴国际会计惯例,结合我国资本市场的实际,制定医疗床企业合并会计规范。